作者:星忘塵 Nebula Walker Date: 12JUN2026 創象引擎 Mythogen Engine (mythogenengine.com)
📌 以「願賭服輸」的視角重新審視樂風集團案:對賭正常、PG正常、高槓桿正常——唯一不正常的,是誰被推上了賭桌。
後記:一場豪賭的正常與不正常
本文是樂風集團案分析系列的後記。系列前三篇:《樂風集團案的食物鏈 結構》《收費結構決定言論自由》《合法的不公平與不合法的欺瞞》。
一、補一個視角
系列寫完之後,看到YouTube上不少討論,發現有一個視角我沒有充分展開:站在正常商業運作的角度,這件事裡面,到底有多少部分其實完全合理?
答案可能令人意外:大部分都合理。對賭合理,高息合理,連個人擔保都合理。
整件事只有一個地方不正常。而那一個地方,就是全部問題所在。
二、對賭是正常的
系列裡我把PE比作「合法的國際大耳窿」。先講清楚:PE的合作方式其實五花八門——純股權、夾層融資、私募信貸、聯合收購,各有各玩法,本文不展開。這個比喻針對的,只是樂風案中那種明股實債、附帶對賭條款的玩法。它抓住了這類合約的壓迫性,但可能造成一個偏差:以為PE融資本身就是騙局。
不是。這類融資的本質是一場對賭:PE出錢,你出項目和執行力。利息高、條款辣,但賭贏了,你賺到的遠超銀行貸款所能撬動的回報。而且PE是希望你贏的——你贏,它才能連本帶利收回,再抽一筆表現費。
賭贏的人真實存在。Michael Dell在2013年聯同PE基金Silver Lake,以二百四十多億美元將Dell私有化,避開華爾街的目光完成轉型,幾年後風光重返市場——雖然那是股權收購,結構上和香港地產圈的明股實債不同,但它說明了一件事:PE的錢,是可以 贏著還的。香港的「舖王」鄧成波靠高槓桿買賣商舖橫行幾十年,巔峰期資產數百億——他在賭桌上贏了大半生。
高槓桿不等於騙局,等於高風險。順市的時候,它甚至是精明。
問題從來不是「應不應該借PE的錢」,而是: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賭什麼,和賭輸了要賠什麼。

三、PG也是正常的
連個人擔保,在正確的語境下,都是正常的。
想想樂風的「輕資產」模式:周佩賢自己講過,樂風在項目中的權益「可能只有3%,部分可能甚至無」。八個項目,總投資額近百億。換你是金融機構,借幾十億給一間淨資產近乎零的公司,不要求額外擔保——那才叫不正常。
PG的真正份量,很多人簽的時候並不知道:它連死亡都擋不住。擔保人離世,債務不會消失,會直接從遺產裡扣——還清債主,剩下的才輪到子女繼承。一個簽名,管到身後。
走資產也走不甩。有人以為大難臨頭前把物業轉名給配偶子女、賤價賣給親友,就可以保住身家——破產法早就堵了這條路。破產程序設有追溯期,期內的賤價轉讓和優惠特定債權人的交易,信託人可以入稟撤銷、把資產追回來;如果證明轉移是蓄意避債,追溯甚至不受年期限制。簽了PG,你的資產負債表就再沒有「自己人」這個避風港。
正因為份量這麼重,正規PE融資裡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PG只由話事人簽。決策者、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權力多大,責任多大。新世界融資,不會 叫小股東簽名;話事人簽PG,是用自己的身家為自己的決定背書。這在邏輯上是成立的,甚至是公平的。
所以PG的存在不是問題。問題是——
四、唯一不正常的地方:誰簽了
樂風讓散戶簽了。
在樂風的模式裡,承擔PG的不是周佩賢本人——她在部分項目公司的股東及董事名單中甚至不出現。簽下去的,是那些以「同股同權」入股、對項目運作幾乎沒有控制權的散戶。
明報今年五月的調查發現,單是樂風做擔保人的兩間發債公司,股東就超過七十人,背景橫跨整個社會光譜:有人住公屋,有人住九龍站豪宅,還有報住警察宿舍的。而樂風八個項目,每個項目的股東可以多達百人。
這就是質變發生的位置。
正常的對賭:三五個話事人,用自己的身家,為自己控制的項目擔保。權責對等,輸了認賭。
樂風的對賭:上百個無權過問項目運作的散戶,承擔了話事人級別的無限責任。他們以為自己在做股權投資——最多蝕本金;簽了PG那一刻,他們其實變成了債務擔保人——蝕到身後。
而且這個套路有前科。行內人都知道,以前就有投資導師介紹學員去財務公司借錢加槓桿、簽PG入市——散戶簽PG不是新鮮事。新鮮的是層級:以前是財務公司食散戶,這次是PE級別的資金鏈,末端接上了散戶的身家。舊配方,新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