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忘塵 Nebula Walker Date: 11JUL2026 創象引擎 Mythogen Engine (mythogenengine.com)
📌 藉由《千千闋歌》與《夕陽之歌》兩首經典歌曲,探討香港的離別潮、集體記憶與歷史改寫。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一日|一張我原本不會買的唱片
我自己買唱片,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人。李克勤。張學友。架子上排得整整齊齊,全部自己挑、自 己買、自己聽。張國榮?不是不喜歡,就是沒特別去買。以前去朋友家,他有LD播放器,我們一群人會圍著唱K,張國榮告別演唱會那張LD播過很多次。裡面每一首都是那個年代的精選金曲。
那個年代聽歌的方式很實體。我家裡有一台車用CD Hub——從車尾箱改裝過來的CD changer,24張碟接電腦用HI-FI出聲。九十年代的人就是這樣,什麼都會改裝。朋友來家裡,每人帶幾張碟,塞滿24格,按下隨機播放,它自己跳來跳去——你不知道下一首出什麼,那個年代MP3音質還是太差,懂聽的至少聽CD(黑膠、LD換自動碟機太大太貴)。整個下午的背景音樂就是這樣來的。
千禧年前後,輪到我自己走。去澳洲。
臨走的時候,朋友送了一張VCD給我。張國榮1989告別演唱會。
他當然知道我沒有這張碟。他送的不是張國榮——他送的是裡面那首歌。
那個年代,每一次送別都會唱這首歌。不用約好。一群人吃完飯,唱完K,最後那一輪,一定有人起個頭。前奏一出來,整桌人安靜下來。沒有人不會唱。
「來日縱使千千闋歌 飄於遠方我路上來日縱使千千晚星 亮過今晚月亮都比不起這宵美麗 亦絕不可使我更欣賞Ah-ha 因你今晚共我唱」
89年走的那批人,唱過。97前後走的那批人,又唱過。到千禧年,唱這首歌的人已經少了很多——不是不唱,是那些人走得差不多了。
1997年6月30日那晚,十二個朋友。有人打電動,有人玩Magic Card,整晚CD Hub隨機播歌。當CD Hub跳到《千千闋歌》那一刻,有人帶頭跟唱,所有人停下來跟著唱。十二個人裡面,六個在之後兩個月內各散東西。中五畢業,有人升學,有人走。香港人要走是很正常的事——從我九歲開始就不斷經歷,到那晚已經見慣了,但仍然不捨。照常打電動、玩牌、聽歌。只不過播到那首歌的時候,身體自動知道怎麼反應。
「一瞬間太多東西要講
可惜即將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這刻 盡凝望」
現在輪到我了。
到了澳洲,才知道什麼叫做「實體」的重量。56k撥號上網,ADSL貴得離譜,有些地方根本沒有線路。學生能帶過去的,就是行李裡面那些東西:VCD、漫畫、Game Boy、一堆盜版MP3。那個年代盜版氾濫,什麼都有得抄,什麼都不值錢。
但這張碟不一樣。
它是有人挑過、買過、包過、親手交給我的。在一堆盜版中間,這張碟有重量。不是因為它是正版,是因為送的人知道裡面那首歌的意思。
剛到澳洲的一個夜晚,一個人。偶然拿出來播。電腦螢幕裡面,是1989年的紅館。張國榮站在台上唱《千千闋歌》。那一年他自己也在告別,三十三場,唱完就走。同一年的夏天,陳慧嫻在同一個舞台唱過同一首歌,唱到哭。一男一女,兩個版本,同一首歌,同一年離開。
我記得小時候,這首歌無處不在。街邊的店面播。啟德機場播。家裡的收音機播。我那時九歲,不明白大人為什麼聽到這首歌就不出聲。
澳洲,房間裡我一個人對著螢幕,終於明白了。
因為走的那一刻,我從來沒想過會回香港定居。
以前我以為這首歌是唱給留下來的人聽的。不是。它是唱給走的人聽的。你要自己站在那個位置——行李收好,機票拿了,知道出了這個門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回來——你才會聽得懂歌詞裡面那句「明晨離別你,路也許孤單得漫長」到底有多重。
送我這張碟的人,後來也移民去了加拿大。
也就是說,他送我碟的時候,他自己也是準備走的人。兩個即將離開的人,在分開之前,交換了一樣東西。他沒有送我任何實用的東西。他送了一首歌給我。
這張碟現在在哪裡?是我離開澳洲的時候,送給了另一個喜歡這張碟的朋友。但那首歌沒有不見過。它一直都在。在每一次送別的最後一首歌裡面,在每一個機場的離境大廳裡面,在我自己的記憶裡面。
一張我原本不會買的碟。但有個同樣要走的人,知道我需要它。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二日|整座城市的前奏
一九八九年,我九歲。
那年夏天有一首歌,不是你選擇聽不聽的。它是空氣。走過文具店、時裝店、電玩店、雜貨舖、腳踏車、貨車經過、城市每一個角落都可能聽到。家裡的收音機,一開就是。我那時根本不聽歌——九歲的我沒有什麼樂壇概念。但這首歌我會唱。沒有人教過我,我就是會。
那首歌叫《千千闋歌》。
八月底,陳慧嫻「幾時再見」演唱會。原本只有三場,加到六場,場場爆滿,加不了,因為後面的檔期是別人的。我沒去過,太小了,連電影院都很少去,更不可能去演唱會。
但那幾天發生的事,我記得。
大人在搶票。到處找人問,到處找黃牛。有演唱會的那幾晚,整個尖沙咀佐敦一帶塞到癱瘓。車進不去。人擠人。最奇怪的是,很多人是沒有票的——進不了場,他們也去。站在場館外面。等散場。等不知道在等什麼。
我那時覺得很奇怪。
香港開過的演唱會,有哪次會震撼到連續上報加討論不絕!
大人為很多事情會緊張——交房租、上班、帶小孩。但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們為一場演唱會緊張成這樣。那種緊張是不成比例的。而小孩子對「不成比例」很敏感。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你知道有些東西不對。大人的樣子變了。他們沒有把他們知道的事情全部說出來。
同一年,《永遠是你的朋友》專輯賣了三十五萬張。另一個歌手用同一首歌的旋律,填了另一版歌詞,叫《夕陽之歌》,《In Brasil》賣了二十萬張。差了將近一倍。但電視每天播的是後面那首。親戚朋友在家裡聽到,轉台。街邊的店家自己選播的,還是《千千闋歌》。
九歲的我不懂什麼叫敘事壟斷。但我認得「轉台」。大人聽到電視播《夕陽之歌》就轉台這個動作,我記得很清楚。他們沒有解釋為什麼,但你看得出他們在生氣。氣的不是那首歌本身,是有人說他們聽錯了。
那年,紅館有兩場告別。八月底是陳慧嫻,六場。年底是張國榮,三十三場。一男一女,同一個舞台,同一首歌,同一年離開。
陳慧嫻唱《千千闋歌》那晚,在台上說了一句「慧嫻要走了」。上萬人哭著叫她不要走。
我不知道那些眼淚有多少是為那個歌手流的。
要過很多年以後我才明白:他們搶的那張票,不是去看演唱會。他們是去送行。而他們送的,不只是一個歌手。
那年夏天,整個香港都在同一個頻率上面。幾百萬人,聽同一首歌,想同一件事。只有我們這些小孩子收不到那個頻道——我們聽到了旋律,但裡面的密碼要過很多年以後才解得開。
八年後,1997年6月30日。我家裡,十二個朋友。電腦接著那台車用CD Hub隨機播歌,沒有人選過任何一首。但當那段前奏響起的那一刻——有人唱,所有人唱。沒有約好,但整間屋子突然同步了。
有人唱到哭,有人情緒失控。
這首歌唱了這麼多年,我發現一件事:沒有人記得自己那次唱的是陳慧嫻版還是張國榮版。但每個人都記得,那次是誰陪他唱的。這首歌的記憶從來都不是綁在歌手身上的,是綁在那個站在你旁邊、跟你一起開口的 人身上。而那些人,很多都已經不在身邊了。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1989年的大人是什麼感覺。原來那個頻道,我們也收到了。只是要等到自己身邊的人開始走,才調得到那個頻率。
「幾時再見」?
這四個字,那年夏天,在很多家庭的餐桌上,用不同的說法,說了很多很多次。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三日|一個已經拆掉的離境大廳
啟德機場已經不在了。
跑道剷了,客運大樓拆了,原址蓋了郵輪碼頭、體育館、公共住宅。你現在走過那裡,什麼都認不出來。那個地方在地圖上消失了。但我閉上眼就回得去——不是因為記得它的樣子,是因為記得它的聲音。
那個聲音不是飛機引擎。是一首歌。
一九八九年,我第一次去啟德機場。送堂哥。他去加拿大。
我九歲,跟著家人走進去,對「去加拿大讀書」沒什麼概念。讀書而已嘛,讀完不就回來了。但大人的表情不是那樣說的。沒有人跟我解釋,但我感覺到那種氣氛——好像有些東西比「讀書」更大,大到超出我能理解的範圍。
機場裡面播著《千千闋歌》。
我不記得是從哪裡傳來的。可能是大廳的廣播,可能是哪間店的喇叭。我只記得它在那裡。整個離境大廳浸在這段旋律裡面,像是底色一樣。
那年走的不只是堂哥。堂二哥跟伯母也過去了。親戚朋友裡面,有能力的,一個接一個走。加拿大、澳洲、美國。我那時候還小,分不清「移民」跟「讀書」有什麼不同。但我數得出來——餐桌上少了人。過年少了聲音。有些位子以前坐滿,現在空了。
學校也是。不過我家不算是有能力移民的那種——不是窮,但要到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怕生存不了。移民這件事不只是買張機票,是你到了那邊要養得起自己。堂哥那邊的世界——住私人住宅的、環境再好一點的——走得差不多了。八九年一批,九零年再一批。
移民是有門檻的。但門檻不只是錢,是你整個人生的交叉口。同一個家族,同一個時刻,有人走,有人留。每一個決定都有代價,走的人有走的風險,留的人有留的代價。九歲的我說不出這句話,但我感覺得到。家人送完堂哥回到家,開門,進去,家裡少了一個人。那種「變小了」不只是物理上的,是整間屋子的聲音都不同了。
之後很多年,每次去啟德機場都是送人。送親戚,送朋友的朋友,送隔壁的鄰居。頭幾年每一個要走的人都是大事,全家出動。但走的人太多,送不過來——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已經不是什麼人都送了,至親才去機場,普通朋友吃頓飯就算送過了。不是不想送,是你不可能每個月都去哭一次。每次到了,離境大廳都是同一種空氣——一種安靜的認命。
《千千闋歌》一直都在播。
它不是背景音樂。它是儀式。在沒有人教過你怎樣跟一個可能不會再回來的人說再見的年代,這首歌幫你撐住。你可以什麼都不說,聽著它,等到人進了閘口以後離開。
播這首歌的人不一定是陳慧嫻的歌迷。聽的人也不一定是。但每一個在離境大廳裡的香港人都明白它的意思。
從八九年到九七年到千禧,機場送走了多少人,沒有人數得清。三波移民潮,每一波的配樂都是同一首歌。不是沒有新歌出來。是沒有另一首歌放得進這個位置。
到我自己終於站在出境那一邊——不再是送的人,是走的人——我才明白一件事。以前每次在入境大廳望著人走過閘口,那種感覺不是「他走了」。
是「我還在這裡」。
啟德拆了很多年了。那個離境大廳在這個世界上已經不存在。但每次聽到《千千闋歌》的前 奏,想起一個又一個背影,機場裡有人相擁痛哭,有人跪地不捨,當年的機場不是出差公幹,不是去旅行玩幾天,當年的機場是一個別離痛哭的地方,每次去都會看到泣不成聲的人,或人群。
現在我知道了。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四日|你不知道他寫給誰
1989年堂哥去了加拿大之後,家裡跟他的聯繫靠兩樣東西:長途電話跟信。長途電話很貴,不是想打就打,通常大時大節才打。爸爸或媽媽坐在電話旁邊,講幾分鐘,交代幾句,掛線。小孩排最後面,輪到你的時候只剩一兩分鐘,不知道該說什麼,就說句「我很好啊」,聽到對面說句「乖」,就結束了。
信更慢。寄出去兩個禮拜,等回信再兩個禮拜。一來一回整整一個月。你寫的時候不知道對方什麼時候才收到,收到的時候不知道對方的生活跟你寫信那刻還一不一樣。每一封信裡面都有一個時差,不是時區那種,是你跟對方的人生已經各自走了幾步的時差。
後來有了ICQ。當年幫人裝ICQ公價兩千港幣,這種照著說明書搞定的事,我都教人自己裝或不收錢幫朋友裝!等一聲「喔噢」。地球另一邊某個地方,連上了線,那顆燈亮了。你打幾個字過去,等。有時候馬上回,有時候等了一整晚都沒反應。你不知道他是走開了、睡了、還是不想回。
ICQ最微妙的不是聊天。是Info。你想念一個人的時候,你會去點他的個人檔案。看他的Away Message,看他寫在「About Me」那裡的東西。有時候是一句歌詞,有時候是幾個字的心情,有時候是一段你讀完會想很久的話。
你不知道他寫給誰。
可能寫給你,可能寫給另一個人,可能寫給自己。你不會問,因為問了就破壞了整件事。你只是看,然後自己在心裡面解讀。而他不知道你看了。或者他知道,但他也不 會說。
這種溝通方式很奇怪——你把最私密的感受放在一個公開的地方,但你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來看。我有在Yahoo的免費網頁上寫日記。ICQ上面寫短的,Yahoo那邊寫長的。兩個地方加起來,基本上就是我那幾年的內心世界。
後來發現有些內容農場用爬蟲程式把我的日記全部抓走了。一字不改。最離譜的是那些農場網站的流量還比我高——我自己寫的私人日記,在別人的網站上變成「他們的內容」,搜尋引擎還以為他們才是原創。那時候我已經開始察覺到資訊資本是什麼,你先寫的沒有用,你有WEB TIMESTAMP也沒有用,那可以怎麼辦?這個問題這裡不展開,因為太長而且離題。
網路世界,沒有實質保障,早年很多免費或付費的WEB DRIVE、FTP其實都收了。記錄隨時消失。ICQ的伺服器關了,Yahoo的免費網頁關了,你當年寫下來的所有東西——那些心情、那些暗號、那些寫給不知道誰看的字——全部都沒了。
現在什麼都即時。WhatsApp兩個勾,已讀。語音訊息幾秒就到。你不用再去揣測對方的Away Message是什麼意思,因為你可以直接打給他。直接問跟自行解讀,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關係。
以前那種空白逼你去想。等一個人回覆你的時候,你會認真想你要說什麼。寫一封要等整個月才有回音的信,你不會寫廢話。在ICQ留一句話給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才上線的人,你會斟酌用字。現在打開WhatsApp就說,說完就算,所有對話都是即食的。
《千千闋歌》裡面有一句:「當某天,雨點輕敲你窗,當風聲吹亂你構想,可否抽空想這張舊模樣。」
在國外,一個人!安靜的夜晚,雨聲是響的、風聲從木屋的地板灌上來很冷,這個時候會想起誰?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五日|一首日本歌的廣東話
《千千闋歌》是 一首日本歌。
原曲是近藤真彥的《夕焼けの歌》,1989年2月在日本推出。幾個月之後,同一段旋律在香港變成兩首廣東歌——陳慧嫻的《千千闋歌》,梅艷芳的《夕陽之歌》。再過一年,台灣的李翊君用同一首歌填了國語版《風中的承諾》。
一首歌,四個版本,三種語言,紅遍整個亞洲。
現在聽起來好像很普通。但八十年代的香港,「日本改編歌」不是例外,是常態。那個年代的廣東歌有大量是改編自日本流行曲——譚詠麟、張國榮、陳百強、梅艷芳,他們很多首經典金曲的旋律,都是來自日本。填詞人拿著一段日文旋律,用廣東話填進去,變成一首完全屬於香港的歌。
這就是我小時候那個年代的文化啟蒙。
你以為自己聽的是廣東歌,其實你聽的是經過翻譯的日本旋律。你以為自己活在一個純粹的本地文化裡面,其實你從小到大呼吸的空氣,裡面混了很多外面的東西。日劇、日本漫畫、日本歌——在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日本文化不是「外來的」,它已經是本地的一部分。你看《灌籃高手》的時候不覺得自己在看「外國的東西」,你聽《千千闋歌》的時候更不會覺得自己在聽「日本歌」。香港人常說去日本就像回鄉下,當然有老一輩的人仍然記恨香港淪陷和南京大屠殺。
它們已經在那裡了。像空氣一樣。
但這種「改編」本身是一件很微妙的事。
近藤真彥的原曲,在日本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但林振強用廣東話填進去的那些字——「徐徐回望,曾屬於彼此的晚上」——這些字讓同一段旋律變成了一首關於離別的歌。而在1989年的香港,離別不是一個普通的主題,是整座城市的集體處境。一首日本歌,經過一個香港填詞人的手,變成幾百萬人的情緒出口。
近藤真彥自己都說過 ,兩個廣東話版本比他的原曲更加傳神。
這句話本身就很有意思。一個日本歌手覺得自己的歌被香港人改編之後,變得比原版更好。因為原版沒有那個context——1989年的香港、移民潮、一個歌手的告別、一整代人的恐懼。這些東西不是旋律本身帶來的,是那個時空加上去的。同一段旋律,在東京是一首情歌,在香港是一首輓歌。
我小時候不知道這些。在信和買日劇VCD,漫畫店有日本漫畫,收音機有廣東歌,而廣東歌裡面有很多旋律聽起來跟卡通片的主題曲有一種說不出的相似。那種相似不是抄——是兩個地方用同一種音樂語言講不同的事。
八十年代的日本文化潮流,給了我那一代人一樣很重要的東西:一個想像「外面」的窗口。透過日劇你知道東京的街頭是什麼樣子,透過漫畫你知道日本的中學生放學後會做些什麼,透過改編歌你知道同一段旋律可以承載不同的故事。那個窗口教會你一件事——世界不是只有你住的那個地方,但無論你到哪裡,離別的感覺都是一樣的。
一首日本歌,用廣東話唱,在香港的機場播,送走去加拿大的人。
這件事本身就是我成長的那座城市的縮影。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六日|恐懼在畫面之前就已經來了
大人不是突然變成那樣的。
很多人提起那年,講的是電視裡面的畫面。但我記得的不是那天。我記得的是那天之前——大人已經很害怕了。
那年春夏之間,家裡的氣氛一天一天在變。大人看新聞的時間變長了。講電話的聲音變低了。餐桌上的話題,小孩子聽不全,但你感覺得到那種張力——好像整座城市在等著一件事,而沒有人知道等著的那件事有多大,甚至小學老師都停下來不上課了,一起看電視。連歌手宣布退出樂壇,大人聽到的都不是娛 樂新聞,是另一個信號:有人開始走了。
然後那些畫面出現了。
我那時九歲。電視是開著的,大人站在那裡看,不出聲。我不記得畫面的細節——九歲的腦裝不下那些東西。我記得的是大人的反應。電視不關。沒有人說話。家裡很安靜,安靜到不像家。有些東西發生了,大過我能理解的範圍,而沒有人跟我解釋清楚,只知道個大概。
那些畫面沒有嚇到我。嚇到我的是大人的表情。
之後的日子,有幾個詞在餐桌上出現得越來越頻繁。
「移民」。「BNO」。「加拿大」。
九歲不是什麼都不懂。你家裡的人在走,你當然知道「移民」是什麼意思。你知道的。你只是還沒有語言去表達你知道的事——你知道有些東西壞了,知道大人從「害怕」變成了「盤算」,知道每次這些詞一出來,整張桌子的空氣就沉下去了。鄰居移民、街坊移民、家附近就三間酒樓,三間都帶著員工移民(技術上不是每個人都走得了,但細節我不清楚!),我那時候也想移民,即使不知道移民實際上是怎麼回事。
然後堂哥去了加拿大。然後堂二哥跟伯母也去了。然後親戚朋友一個一個走。然後陳慧嫻在紅館哭著唱歌。然後張國榮在同一個舞台唱同一首歌。然後整個尖沙咀塞死了。然後啟德機場每天播著《千千闋歌》。
所有的事情都是連在一起的。
我那年看到的所有「不正常」——大人的緊張、演唱會的瘋狂、機場的眼淚——全部都是同一件事的不同面。那件事我那時候說不出來,現在也不需要說出來,因為每一個經歷過那年的香港人都知道。
那年之前,大人會說「將來」。那年之後,大人開始說「走不走」。這兩個詞的差別,就是整座城市改變了的證據。「將來」是一樣在那裡等你的東西,你走過去就好。「走不走」是一個十字路口,兩邊都有代價。
而小孩子就在這種空氣裡面長大。餐桌少了人,學校少了同學,機場很多人哭,電視播的東西跟街上聽到的不一樣。你不知道自己站在一個歷史的轉折點上面。你只是就這樣長大了。
九十年代初,我們開始吃一種飯——魚翅撈飯。太多人移民之後,很多中英合作發展計劃,加了人民幣的味道,家人吃得不想走了。但你以為可以吃五十年,原來十五年就要你吐回來。
鮑參翅肚確實不能吃太多。十六歲那年去東英大廈看醫生,尿酸加消化不良。醫生說我吃得太過頭了,鮑參翅肚難消化,龍蝦、帝王蟹這些都不能吃太多。後來翅就不再常吃了,改吃乳鴿、燒鵝、牛排,偶爾打打火鍋算了。
說這些?不是炫耀,是在講為什麼後來不肯走(九七之前)。
八年後,1997年6月30日。
家人約了朋友去半島酒店訂了房看煙火——大人覺得這是一個要見證的時刻。我沒去。我約了十二個朋友回家。有人打電動,有人玩Magic Card,電視開著但沒有人認真看。
直到畫面播到彭定康一家上船。
那一刻打電動的手停了。肥彭在香港人心目中是有感情的,他女兒在船上哭,電視前面的我們也安靜了。一整晚對著那個回歸儀式沒什麼感覺的一群人,看到這一幕反而有什麼東西動了一下。原來我們不是麻木——我們只是對典禮沒感覺,對離開有感覺。
又一家人走了。這件事我們太熟悉了。
不是冷漠,是見慣了。從九歲開始,身邊的人不斷走,走了八年,送別這件事我們太熟了。那晚在我家的十二個人裡面,六個在之後兩個月內各散東西——中五畢業,有人升學,有人移民。香港人要走,對我們來說,是日常。
大人那一代要去半島酒店見證歷史。我們不 用。我們從小到大都活在歷史裡面。
過了很多年以後,我才學會把這些碎片拼回來。拼完我發現,我對「家」這兩個字的理解,在九歲那年已經永遠改變了。以前「家」是一個固定的地方——你住的那間屋子、你回的那條街、你認識的那群人。那年之後,「家」變成了一樣會散的東西。裡面的人會走,那條街會變,而你不知道自己會留多久。
到我自己後來也離開了,我才明白:那年不是改變了我對「家園」的感情,是教會了我「家園」這樣東西本身是脆弱的。
你以為它會一直在。但它不會。
就像啟德機場一樣。
七日書|傳奇一曲|第七日|我記得的跟你說的不一樣
我記得大人聽到《夕陽之歌》就轉台。
這件事沒有人記錄過。你不會在任何一篇樂壇回顧裡面讀到「當年市民聽到《夕陽之歌》就轉台」這句話。你讀到的是「千夕之爭」、「兩首歌叮噹馬頭」、「各有千秋」。好像兩首歌勢均力敵一樣。
但我記得的不是那樣。
三十五萬張對二十萬張。商台票選二千七百多票壓倒性贏了。在我走過的街上,店家自己選播的是《千千闋歌》。在我去過的啟德機場,播的是《千千闋歌》。在我去過的親戚朋友家裡,電視播《夕陽之歌》,轉台。沒有人商量過,沒有人組織過,但我見到的每一個反應都是一致的——那首歌不代表我們。
然後TVB把金曲金獎頒給了《夕陽之歌》。
九歲的我不懂什麼叫「敘事壟斷」。但我認得「轉台」這個動作。我看到大人做這個動作時的表情——不是無所謂,是生氣。氣的不是那首歌本身,是有人說他們聽錯了。是有人用一個獎來告訴你,你的感受是錯的,官方認可的版本才是對的。
這是我人生第一次看到「現實」跟「電視」可以是兩個世界。
而這種經歷,之後重複了很多次。
回歸前後,那些東西開始變了。不是一天之間變,是一點一點地變。報紙的用字變了。電視的角度變了。有些東西以前天天說,慢慢不再提了。有些畫面以前人人看過,慢慢被另一個版本取代了。你親眼看過的東西,跟後來媒體告訴你的,開始對不上了。
你會懷疑自己:我是不是記錯了?
但你沒有記錯。你記得大人的表情。你記得餐桌上的沉默。你記得機場的眼淚。你記得轉台的動作。這些東西沒有人可以幫你記,也沒有人可以幫你改。
現在你上網搜「千千闋歌 夕陽之歌」,讀到的文章會告訴你「兩首歌各有支持者」、「時間沉澱之後《夕陽之歌》的經典地位提升了」。這些字很公正、很中立、很合理。《夕陽之歌》的確不是沒有人聽——二十萬張的銷量,放在哪一年都是大熱。但「各有支持者」這個說法,漏掉了一樣東西:當年民意選了哪首,不用做民調,走一趟街就知道了。
只不過贏的那邊的民意,沒有人幫它寫下來。
有一件事要說清楚:當年那些人反感的,從來都不是梅艷芳。沒有人生她的氣,沒有人怪她——她自己也是被人放上檯面的一顆棋子。市民氣的是那種手法:民意清清楚楚擺在那裡,但有人用一個獎、用每天重播、用大氣電波的音量,想逼你收回你自己的感受。
我後來常常在想,為什麼會是這樣。同一段旋律,為什麼一個版本變成整座城市的歌,另一個版本大家聽到就轉台?
有記錄的原因很簡單:《千千闋歌》早幾個月上市,整個夏天已經跟陳慧嫻的告別綁在一起了,先入為主。再加上TVB強推,把「聽不慣」硬逼成「反感」。
但我自己有另一個解讀。你聽聽兩首歌在講什麼。
《千千闋歌》是唱給一個人聽的——「來日縱使千千闋歌,飄於遠方我路上,都比不起這宵美麗」。將來無論有多少歌,都比不上今晚。它的核心是一個承諾:我會記住你。
《夕陽之歌》是一個人對自己說的——「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光輝快要結束了,認了吧。它的核心是一個判詞:接受終結。
一九八九年的香港,人人在機場送機,人人不知道何時再見。那座城市需要的是承諾,不是判詞。「夕陽」這個意象在那一年太痛了——整座城市最害怕的,不就是自己的夕陽嗎。你家的電視每天對一個害怕天黑的城市唱「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還告訴你這首才是對的——那些人轉台,轉走的不是一首歌,是一個他們不肯接受的預言。
這個解讀我沒辦法證明。1989年的街坊沒有留下訪問,也許他們純粹只是聽慣了第一個版本。但有一個畫面我一輩子都記得,因為它發生過太多次:
《千千闋歌》的前奏響起,在房間裡打電動、看漫畫的人,會放下手上的東西,走出來聽完那首歌再回去。
《夕陽之歌》的前奏響起,也是有人走出來——但是來叫你轉台的。「轉台啦,這首不聽。」
你要明白這件事有多奇怪——那是同一段旋律。兩首歌改編自同一首日本歌,差別只在編曲和歌詞。但頭幾秒、還沒有歌詞之前,人已經分得出是哪個版本,而且身體已經有反應了。同一段前奏,一個版本把人吸出來,另一個版本也把人吸出來——一個是出來聽的,一個是出來關的。
這種反應快到不像是品味,像是本能。而品味是可以慢慢培養的,本能不行。TVB天天重播,播了一整年,都洗不掉那個反應。
因為民間的記憶不會自動變成記錄。轉台這個動作不會出現在收視報告裡面。店家選播哪首歌沒有人做統計。大人的氣憤沒有人去訪問。這些東西只會留在經歷過的人的腦子裡面,而腦子裡的東西,是可以被時間沖淡、被新的敘事覆蓋的。
到2003年梅艷芳走了,《夕陽之歌》變成她人生的終章。這個畫面太強了——婚紗、舞台、最後一首歌、一個月後離世。她用自己的生命把那個判詞變成自己的東西:她真的燦爛過,真的一息間,真的穿著婚紗跟全香港說bye bye。那一刻,這首歌才找到了它的主人。不是歌不好——是它早了十四年出世,一出來就被人放在一個不屬於它的位置。這個故事太完美了,沒有人忍心在這個語境下面提起當年那場不公平的比賽。所以那段歷史被靜靜地修飾掉了。
而這裡有一層我想了很久才敢寫出來。
2003年,你記不記得那年發生了多少事。年初SARS,整座城市停擺,街上沒有人,人人戴著口罩不敢看人。四月一號,張國榮走了——1989年那兩場告別演唱會,其中一個主角,在SARS最黑暗的時候,自己選擇了離開。到年底,梅艷芳穿著婚紗站在紅館,唱完《夕陽之歌》,說了聲bye bye,一個多月後也走了。
而如果你要一個最諷刺的說法,是這樣:2003年,唱《千千闋歌》的張國榮死了——那個唱著「我會記住你」的聲音,沒了。同年年底,唱《夕陽之歌》的梅艷芳,穿著婚紗,用一聲bye bye,親手完成了那個判詞,然後也走了。
承諾死了。判詞應驗了。千夕之爭打了十四年,最後在同一年落幕——贏的是那首當年全城轉台的歌。不是在排行榜上贏,是在現實裡面贏。
之後的香港,你們都知道走了一條什麼樣的路——資本慢慢北移,重心慢慢北移。到後來,連首富都把生意一步一步搬走了。我們那一代人說「首富」是不用加姓的——他是獅子山下的化身,是整個香港夢的招牌。小時候,大人告 訴你努力就會像他一樣。連他都走了,你就知道那個時代真的結束了。「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1989年全城轉台不肯接受的那個判詞,最終一個字一個字地,在我們眼前應驗了。
也就是說,千夕之爭有一個沒有人說過的結局:民意贏了那場歌曲之爭,歷史唱了另一首。整座城市唱著《千千闋歌》的承諾,走了《夕陽之歌》的路。
1989年那些轉台的大人,也許一早就知道了。他們不是不明白那首歌。他們是太明白了。你不會對一首跟你無關的歌生氣——你只會對一首說中了你不敢想的事情的歌生氣。轉台不是拒絕一首歌,是拒絕一個他們心底裡知道遲早會來的結局。
不是有人刻意去改,是沒有人敢不改。
這種改寫是最安靜的那種。沒有人下命令,沒有人發指示。只是某些版本慢慢變成了主流,某些記憶慢慢變成了「少數人的偏見」。你記得的東西,跟公認的版本不同,你不是被糾正,是被邊緣化。
有一種集體記憶,是從上到下派給你的。它告訴你應該記得什麼、應該怎麼記。而我的格格不入,不是因為我記得一些不應該記得的東西。是因為我記得的,跟所有人告訴我應該記得的不同。
從1989年TVB硬推《夕陽之歌》開始,到回歸前後的記憶改寫,到現在媒體用「叮噹馬頭」來形容一場根本不是勢均力敵的民意——這條線是一直延續的。你九歲學會了「轉台」,三十幾年後你發現連記錄這件事的文章都還是在「轉台」——把真實的民間記憶轉到一個更安全、更不會有人生氣的版本。
而你能夠做的,就是把你記得的東西寫下來。
因為那些大人已經老了,那些同學散到了五大洲,那個機場已經拆了。沒有人會再去驗證你的記憶是真是假。但你知道。你一直都知道。
《千千 闋歌》到今天還有人唱。陳慧嫻的版本,張國榮的版本,KTV的版本,送別的版本。唱的人大部分都不是誰的歌迷。他們只是需要一首歌,在一個說不出口的時刻,代替自己說那句再見。
這首歌從1989年唱到現在,不是只因為它好聽。是因為一直都有人要走。
而留下來的人,一直都需要一首歌。
七日書|傳奇一曲|後記一|香港人的共同回憶
寫完這七篇之後,我試過上網找回1989年的資料去核實自己的記憶。
找到的跟找不到的一樣多。
演唱會的場數找得到。唱片的銷量找得到。頒獎典禮的結果找得到。但我記得的很多東西——大人聽到《夕陽之歌》轉台、街邊店家自己選播《千千闋歌》、啟德機場的離境大廳長期迴盪著同一首歌、整個尖沙咀塞爆了因為很多沒有票的人也要去紅館外面站著——這些東西沒有任何記錄。
但我知道不只我一個人記得。
每一個在那個年代長大的香港人,都有他自己的版本。有人記得在啟德機場送爸爸。有人記得在紅館外面站了一整晚。有人記得家人對著電視不出聲。有人記得開學那天發現隔壁位子空了。這些記憶的細節不同,但它們指向同一樣東西。
而那樣東西,現在越來越難在公開的記錄裡面找得到了。
1989年的很多敘事,已經被改寫了。當年的新聞、當年的報紙、當年的電視畫面、當年的觀點——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親眼看過的東西,跟現在在網上找得到的版本,不再是同一樣東西了。有些消失了。有些還在,但被放在一個不同的框架裡面,講一個不同的故事。
連一首歌的民意都可以被翻轉——銷量、票選、街頭的選擇全部指向一邊,但電視播的是另一首,金獎頒的是另一首,到三十幾年後的媒體還是用「各有千秋」來形容一場民 意清楚不過的比賽。
我常常用這首歌做例子,不是因為它最重要,是因為它最安全——安全到可以拿出來驗證。銷量有數字,票選有記錄,你現在都還查得到。而查完你就會發現:改寫記憶這件事,不是什麼陰謀論,是一件有齊人證物證、在你眼前發生了三十幾年的事。連一首歌都是這樣。
會有人說:你那時候九歲,你記得的東西是偏見。
可以這麼說。單靠記憶,任何人的記憶都可以是偏見。但我的記憶不是孤證——三十五萬對二十萬的銷量、商台壓倒性的票選、寶麗金氣到拉隊離場、連當年的電視台高層多年之後都親口承認,那個獎是「平衡各方利弊」的結果。我記得的東西,跟每一個查得到的數字指向同一個方向。
反而你倒過來問一句:「各有千秋」這個說法,背後有什麼數據?
沒有。它一個數字都拿不出來。但沒有人會叫它偏見,因為它站在了「公正」的位置上。這才是最不對等的地方——民間的記憶要拿齊證據才算數,官方的版本什麼都不用證明就自動當成「中立」。要求你證明你親眼看到的東西、卻豁免他們編出來的東西的舉證責任——這個雙重標準本身,就是記憶改寫的運作方式。
所以如果我的記憶是偏見,那「各有千秋」是什麼?它連銷量都對不上。
不過寫到這裡,我要說得更精確一些,因為「各有千秋」這句話,有一半是對的——放在今天。2003年之後,《夕陽之歌》有了自己的傳奇地位。三十幾年後回頭看,兩首歌各自成為經典,這個作為今天的藝術評價,完全成立,我也同意。
問題是它被拿回去形容1989年。
那年的民意不是各有千秋。是一面倒。銷量一面倒,票選一面倒,街頭一面倒。「各有千秋」是2024年的真話,但不是1989年的事實。而改寫記憶最 高明的手法,正正就是這樣——不用說謊,只需要拿一句今天為真的話,倒填回當年。你沒辦法反駁它,因為它今天是真的。但它掩蓋的,是當年那個一面倒的民意,以及那個民意背後的東西。
用今天的真,換走當年的真。這才是最乾淨的改寫。
而說到底,這首歌只是千千萬萬件改寫裡面的其中一件。
你想一下:一首歌的民意,這麼小的一件事,小到沒有人需要為它下命令、開會議、發指示——都可以在三十幾年裡面被慢慢修改到面目全非。那麼大的事情呢?一首歌的改寫是順手的、無意識的、連改的人都未必知道自己在改。正因為如此,它才恐怖——因為它告訴你,改寫不是一個行動,是一個環境。在這個環境裡面,千千萬萬件事,一件一件地,靜靜地變了樣。
我們看到的只是其中一件。因為這一件,剛好有一個九歲的小孩子站在電視機前面,看到了大人轉台。
而在寫這篇後記的時候,我又撞到一件。
我上YouTube找回陳慧嫻1989年那場演唱會,想核實自己的記憶。找到的是「高畫質修復版」——畫質變好了,但變短了。我對過,跟我以前有過的VCD版本相比,少了整整十六分鐘。少了的是哪些?是她在台上說話的那段。在那個時空下,一個即將去美國的二十四歲女生,對著紅館上萬個人,有些話想說但不方便說,說出口的是「珍惜身邊每一個人」和「慧嫻要走了」——就是那十六分鐘。
我不死心,再找張國榮那場告別演唱會。我以前也有那張VCD——就是朋友臨走送我的那張。現在網上流傳的高畫質版,一樣。最感人的段落,一樣不見了。
兩場演唱會。兩個歌手。兩張我親手拿過、親眼看過的碟。「修復」之後,兩張都少了東西。
而你要注意剪掉的是什麼。
不是中間隨 便一首歌。不是換衣服的過場。不是樂隊solo。兩張碟,剪掉的都是同一類東西——最感人的那些片段。歌手說心底話的那段。全場觀眾哭的那段。那些你看一次會記一輩子的時刻。在我們這一代人的記憶裡面,那兩場演唱會之所以是那兩場演唱會,就是因為那些時刻。而「高畫質修復」恰好把它們全部剪掉了。
畫質升了級,靈魂沒了。
如果是隨機剪——為了時長、為了版權、為了檔案大小——剪掉的應該是最無聊的那些部分。但兩張碟,不約而同,剪掉的都是最重要的。這不是隨機。隨機不會這麼精準。
一次是巧合。兩次,你告訴我為什麼。
我沒辦法證明是誰剪的、為什麼剪、有心還是無意。可能是上傳者自己剪的,可能是他們拿到的原始檔案本身已經不完整,可能是什麼版權原因。我不知道。但結果是一樣的:一個年輕人今天去找這兩場演唱會,他看到的是兩場畫質很好的告別演出。他看不到那些讓整個紅館哭泣的時刻。他會以為,告別就是這樣——站在台上唱歌,唱完就走。
而我知道不是這樣。因為我看過原版。
之後我不死心,做了一些考古。以張國榮那場為例,我追到至少四層版本:原始的演出,三十三場,每場三個多小時——這一層從來沒有完整發行過。1990年的LD和VCD,剪成大約兩小時——那個年代的碟裝不下三小時,需要剪,而剪輯的行規是「音樂優先」:歌留下來,說話剪掉。到網上的高畫質修復版,基於舊版本再升頻再剪——畫質最好,內容最少。到2024年,官方出了一個「足本版」3CD。「足本」這兩個字是官方自己承認了:之前三十幾年流通的,全部都不是足本。但要注意,足本的是CD——聲音回來了,畫面裡那些時刻,也許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也就是說,每一代 人接觸到的「同一場演唱會」,其實是不同的東西。我們這一代看LD、拿VCD、可能還有朋友的錄影帶,腦中的版本最接近原始。下一代在YouTube看高畫質版,看到的是最漂亮也最空洞的版本。載體每升級一次,就篩選一次。而每次篩選,都說自己是「修復」。
陳慧嫻那場,查下來一模一樣:母帶「遺落在英國」三十五年,2024年才「尋回」,才出「升級版」3CD,宣傳文案還寫著「終於尋回記憶中遺留的一塊」。兩場1989年的告別,同一個命運——連唱片公司都用「記憶遺失」做賣點。千千闋歌KTV每次點演唱會版,是不可能聽到音樂或歌聲的,聽到的是哭聲、是不捨、是不要走!
而那個KTV版本,很可能還是盜版——正版用盡技術剪掉了眼淚,盜版因為懶,原封不動地保存了它。
後來我去聽了足本版。答案比我想像中更清楚:「足本版」不足本。三張CD,空間是夠的——他們用那個空間塞了多兩首之前未收錄的歌進去。但那些讓整個紅館哭泣的時刻——觀眾的反應、上萬人的聲音、那種你聽一次記一輩子的場館氣氛——在「足本版」裡面,這些被當成噪音,剪掉了,換成多兩首歌。
也就是說,不是沒有空間。是有空間,但他們選擇不用在這裡。在製作人的價值排序裡面,多兩首歌的商業價值大過整個紅館的情緒。歌是產品,觀眾的眼淚是噪音。
文案寫得很清楚——「完整收錄演唱會上悉數歌曲」。歌曲。但那兩場演唱會之所以是那兩場演唱會,不是因為那些歌。是「慧嫻要走了」那句話。是張國榮在台上說「這首歌每晚的反應比我所有的歌都更加爆炸」。是上萬人哭著叫他們不要走。這些東西,在唱片工業的世界觀裡面,不算「內容」——歌才算。觀眾的聲音只是歌跟歌之間的雜訊。
不過我要公道 地問自己一個問題:對全球的聽眾來說,那些觀眾反應,是不是真的就是雜訊?
這兩套3CD是全球發行的。2024年在東京、倫敦、多倫多買這套碟的人,他想聽的是張國榮的歌聲——唱功、編曲、現場的音樂能量。他不認識1989年的香港,他不知道台下那些人在哭什麼。他聽到觀眾的尖叫和哭聲,他的反應很可能是:好吵,影響聽歌。在他的世界裡面,剪掉這些去換多兩首歌,是一個合理的決定。
也就是說,製作人面對的不是「我」,是全球市場。在全球市場的價值排序裡面,張國榮的歌聲是資產,一萬個香港人的眼淚是噪音——這個判斷,在商業邏輯上面,無可指責。
而這才是整件事最深的一層。你的記憶不是被人刻意消滅的,是被一個更大的市場稀釋到消失了。當這套碟從「一座城市的集體告別」變成「全球串流平台上的一套碟」,那十六分鐘的context就被溶解了。在一萬個全球聽眾裡面,香港人是少數。你的context票數不夠。
還有一層,我寫到這裡才意識到:「高畫質修復」不只是剪掉了一些東西,還用現代技術「去噪」——把觀眾的歡呼聲、哭聲、合唱聲,當成noise floor,從歌手的聲音裡面剝離、消除。兩套碟都是這樣處理的。
你要明白這意味著什麼。一場live recording的意義,是歌手跟觀眾的聲音混在同一個空間裡面,分不開——那才是live跟studio的差別。張國榮在台上唱《千千闋歌》,一萬兩千人跟著唱,那些聲音是疊在一起的。去噪做的事,就是把這一萬兩千人的聲音從歌手的聲音裡面撕走,讓它聽起來好像他一個人在錄音室唱一樣。
一場一萬兩千人的告別,被修復成一個人的獨唱。
我要承認:純粹從藝術和商業的角度來看,去噪是一個正確的決定。歌手的聲音更清晰,新聽眾聽得更舒服,這是專業水準的工作,不是破壞。如果我是製作人,我可能也會這樣做。
但「正確的決定」一樣可以讓歷史消失。技術上越清晰,歷史上越失真。對一個想聽張國榮歌聲的新聽眾,他得到了最好的版本;對一個想找回1989年那種恐懼和情懷的人,那樣東西已經被當成雜訊洗掉了。同一套碟,一邊是修復,一邊是消失——而兩邊都沒有錯。這才是最沒辦法生氣的地方。
而這才是最精確的答案:不是碟不夠空間,不是技術限制,不是誰下了命令。是一個很簡單的判斷——這些「不是歌」的部分,不值得佔碟的位置。三十五年前是這個判斷,三十五年後的「足本版」還是同一個判斷。連補遺,都是用同一把篩子。
而還有一個問題,比「有沒有還」更值得問:為什麼是現在才還?
我最初想到的是一個很黑暗的答案。但查下去,答案很可能平庸得多:2024年,剛好是35週年。唱片業就是這樣運作的——母帶數位化技術成熟了,串流平台都起來了,懷舊市場有錢賺,逢五逢十的週年就是再版的時機。沒有人安排過什麼。連我後來才知道的一個細節也是這樣:那個「足本版」裡面,部分歌曲其實是用其他場次的錄音替換了——也就是說連「足本」都不是單一場次的原貌,是一件用三十三場的材料重新組裝出來的東西。追求的是音色,不是原貌。
所以不要搞錯:我不是在說有人刻意收起這些記憶三十五年。沒有證據支持這個說法,我不會這樣寫。
但正因為如此才值得想。假設一切都是巧合——母帶剛好睡了三十五年,商業週期剛好走到2024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用心——結果是什麼?結果是:記憶回來的時候,那個會為它燃燒起來的城市已經不在了。1989年,「上萬人不想一個人走」這種情緒是有重 量的,它可以推動一些事情。2024年,同一段聲音回來,它是一件懷舊商品,放在串流平台上面,標了價格。
引信不是被人拆掉的。它是在這三十五年裡面,自己風化了。
做過技術的人會懂這個原理:任何壓縮都會失真。三個小時的演出裝進兩個小時的碟,一定有東西要丟——這是物理,不是陰謀。真正的問題是:丟哪些?答案是由發行者的價值排序決定的。在唱片公司眼中,歌是產品,說話是過場——所以丟說話。在上傳者眼中,片太長沒人看——所以再剪。每一層壓縮,都是一次價值排序的執行。而三十五年下來,每一層的排序剛好都是同一個方向,因為整個行業共用同一套「什麼才算內容」的觀念。
失真永遠發生在你在意、但發行者不在意的位置。你在意那十六分鐘,他們在意那二十八首歌。所以消失的永遠是那十六分鐘。不需要任何人針對你。這個系統的預設值,本身就不是為你設的。
而還有最後一層,高畫質修復版,剪的人很可能根本沒有經歷過1989年。
你代入他的位置想一下。一個年輕的剪輯師,拿著幾個小時的原始檔案。他一段一段看:這裡是歌,留。這裡又是歌,留。這裡——一個女人站在台上講話,講了很久,還哭了,觀眾又叫又哭,整整十幾分鐘沒有一首完整的歌。在他眼中這段是什麼?是拖沓。是冷場。剪。
他不是想毀滅那段記憶。他是讀不懂那段影片裡面有東西。「慧嫻要走了」這四個字對他來說就是一個歌手說自己要走。台下的那些眼淚對他來說就是歌迷捨不得偶像。他沒有1989年的context,所以那十六分鐘在他眼前是空白的——他看到了畫面,但讀不懂裡面的密碼。他很勤勞、很忠實、完全沒有惡意地,把所有他讀不懂的東西,當成雜訊清掉了。他甚至可能覺得 自己做了件好事:畫質變好了,節奏變順了,「精華」都在。
記憶的失傳,不需要有人下命令。只需要一代人的時間——當剪輯權自然交到一個沒有那段記憶的人手上,他會自動地,把他讀不懂的東西全部剪掉。而下一次修復,會由一個離那段記憶更遠的人來做。再下一次,可能是AI做——而AI學的,就是這些已經少了十六分鐘的版本。
不過說到這裡,我要補一個漏洞,因為有人會問——也應該問:批准這些專案的高層,不是年輕人啊。
對。唱片公司、電影公司的決策層,從那個年代坐到現在,很多都是同一批人。1989年他們三十幾歲,在業內打滾;現在六七十歲,還在那裡話事。他們不是讀不懂那十六分鐘——他們在場。所以真實的結構是三層:上面那層,懂,但在他們的帳本上,那十六分鐘不是資產,二十八首歌才是——懂,但不在乎,或者有些東西懂到不想再碰;中間那層,年輕人,照brief做事,brief說出歌就剪到只剩歌,他真的讀不懂;下面那層,觀眾,看到「完整」兩個字就信了,沒有原版對照,連「有東西不見了」都不知道。
懂的人話事但不在乎。不懂的人執行。不知道的人接收。三層疊起來,每一層都沒有惡意,每一層都有完美的藉口,而一段記憶就乾乾淨淨地消失了,連個洞都沒有留下。
所以寫下這些東西的意義,現在才完全清楚。我不是在跟剪刀對抗。我是在跟「讀不懂」對抗,跟「不在乎」對抗,跟「不知道」對抗。這篇文章是留給將來某一個人的——某一個拿著舊片、不知道那段「沒有唱歌的冷場」是什麼的人。如果他碰到這篇文章,他會知道:那段冷場,才是整場演唱會的心臟。
不需要任何人做任何事。時間自己就會把記憶從危險的東西,變成安全的東西,再變成 可以賣的東西,最後變成沒有人讀得懂的東西。這才是最應該害怕的版本——因為它連一個可以怪罪的人都沒有。
我要公道地說:每一層的剪,可能都有一個平庸的理由——碟不夠空間、行規就是這樣、檔案太大。不需要有人下命令。但你注意看結果:平庸的理由,一層疊一層,三十幾年之後,一場告別裡面最有人情味的那些部分,在流通的版本裡面消失了。改寫不需要惡意。它只需要每一個環節的人,都覺得「說話的那些不重要」。
這就是我整篇後記講的東西的實體版本:記憶的載體本身,也會被「修復」到面目全非。你以為數位化是保存,原來數位化也可以是篩選。留下什麼、剪掉什麼,決定權在握著那個檔案的人手上。
所以如果你家裡還有那些舊VCD、舊LD、舊錄影帶——不要丟。那些才是原版。
那麼那一年其他的事情呢?那些我親眼在電視上看過的畫面、當年報紙印過的字、大人壓低聲音說過的話——現在你去找,有些找不回來了,有些還在,但已經被放進了另一個框架,講的是另一個故事。我不需要在這裡說那些是什麼。經歷過的人知道。而歷史的美化和改寫,絕對不只是一首歌。
一首歌的真相都可以被慢慢修改,何況其他更大的事情。
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是整整一代香港人的共同處境。
我們的集體回憶正在被一點一點地改寫。不是有人拿著橡皮擦走過來擦——是水滴石穿,是每一篇「公正」的報導、每一個「重新評價」的角度、每一次「時間沉澱之後」的修訂,慢慢把當年的街頭真實,稀釋成一個沒有人會生氣的版本。
而我們這一代人——在那個年代長大、送過機、聽過這首歌、看過大人轉台的那一代人——是最後一代擁有這些記憶的人。再過二十年,我們都 老了,那些記憶如果沒有寫下來,就會跟著我們一起消失。到時候剩下的就只有網上找得到的版本——「各有千秋」、「叮噹馬頭」、「時間證明兩首歌都是經典」。
很公正。很中立。很合理。
但不是我們記得的那個版本。
所以我寫下來了。不是為自己一個人寫,是為所有記得的人寫。
但我要承認一件事:我的記憶有盲點。
我在香港長大,但成年之後大部分時間不在香港——在澳洲待了七年,之後回來也是飛亞洲各地工作,到現在在台灣也五年了。我親身經歷的香港,停留在某一個年代。SARS那年我不在香港,很多人提起那段日子會有很強的情緒反應,我沒有。之後的很多事,我都是旁觀者,不是親歷者。
而就算在1989年,我的記憶也只是我那個位置看到的東西——我家那一區、我親戚那個圈子、一個九歲小孩子的高度。我看到大人轉台,但我不知道全港十八區的人是不是都轉台。我記得啟德機場播《千千闋歌》,但也許有人記得的是另一首歌、另一個場景。
所以這七篇不是歷史,是一個人在他的位置看到的碎片。但我相信每一個在那個年代經歷過的香港人,都有他自己的碎片。拼在一起,也許才是完整的圖。
而如果沒有人寫下自己那一塊,那幅圖永遠都拼不完。
因為記憶不是歷史——歷史可以被編輯、被修訂、被重新詮釋。但記憶是你自己的,是一代人共同的。你親眼看過的畫面、你親耳聽過的聲音、你親身感受過的氣氛。這些東西不在任何檔案館裡面,只在經歷過的人的腦子裡面。
在這個什麼都可以被改寫的年代,把你記得的東西寫下來,本身就是一種抵抗。不是對著任何人的抵抗,是對著遺忘的抵抗。
那首歌還在。我們的記憶也還在。
至少現在,它們被寫下來了。
七日書|傳奇一曲|後記二(同場加映)|一首歌的三次出世
寫完整整七日書,我覺得欠了一首歌一個交代。
《夕陽之歌》一直都是站在對面的那個——被轉台的、被強推的、被全城拒絕的。這是事實,但不是全部。因為這首歌自己有它的一生,而它的一生,也許比《千千闋歌》更像香港。
它出世過三次。
第一次出世:1989年。一個沒有人肯接受的預言。
它一出世就輸了。不是輸在品質——是輸在它說的話。「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這句歌詞放在任何一年都是一句漂亮的感嘆,但放在1989年的香港,它是一個判詞。
而這個判詞不是我從歌詞裡讀出來的。這首歌的MV,是用電影片段剪出來的。那個MV才是重點。
MV講的是:共軍打過來了,西貢、峴港無處可逃。快走吧,不走玉皇大帝都保不住你,不走全家完蛋,走不掉也是死,我現在每天示範走不掉怎麼死給你看!
《夕陽之歌》是《英雄本色III》的主題曲,而那部電影的背景,是1975年西貢淪陷前夕——共產黨打過來了,整座城市走不掉:來不及收的家當,上不了的船,亂成一團的機場。梅艷芳演的角色,最後死在那場逃亡裡面。1989年,香港的電影人選了這個題材,香港的觀眾坐在戲院裡面看一座城市如何陷落——這部電影借的是誰的酒杯,沒有一個人不知道。西貢1975,是擺在你面前的一場預演。
也就是說,電視每天重播的那個MV,裡面播的是——一個女人,在一場淪陷的逃亡裡面,死。配上「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每天播。還告訴你,這首才是好歌。
現在你明白了吧,為什麼那個轉台的動作快到像本能。那不是音樂判斷。1989年的夏天,一個大人按下遙控器的那一下,轉走的是一個每天在自己客廳上演的預言——一個女人每天在你家裡死一次,死在一場你全家都害怕的逃亡裡面。你不會讓這種東西留在你家裡。這不是品味。這是自衛。
那年整座城市最害怕的就是自己的夕陽。它的對手唱的是承諾:我會記住你。它唱的是判詞:一切會完——還連畫面都拍出來給你看了。1989年的香港人選了承諾。沒有人有資格怪他們。
說到這裡,有一件事我必須說清楚,還一個人一個公道:陳慧嫻從頭到尾的說法都是——我去美國讀書。這個決定是那年五月宣布的,在一切之前。她復出之後接受過那麼多訪問,沒有一次提過那個夏天的任何事。有人會覺得這是迴避。我不這樣看。
因為我記得,我家附近不少人,那年六月之前就已經打算移民了——不用等到那一天。恐懼在事件之前就已經在了。一個二十四歲的女生,五月,家裡安排好去讀書——她知不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沒有人知道,包括她自己。她需不需要有任何政治動機?完全不需要。她跟那年所有在六月之前就已經想走的人一樣,在同一片空氣裡面,做了同一類決定。
「恐懼」是一種空氣,小孩子都吸得到。她需不需要知道自己為什麼走,一點都不重要——整座城市的身體一起動了,她是其中一個。而台下那些眼淚,自始至終都不是她的責任。符號的意義是台下創造的。她可以真心只是去讀書,整個紅館一樣可以真心在哭另一件事。兩件事,同時為真。
所以現在剩下的是一個很安靜的事實:那十六分鐘,錄影帶裡被人剪掉了;而站在記憶正中心的那個人,無論是因為無辜還是因為沒辦法說,她的嘴也是沉默的。載體沒有聲音,本人沒有聲音。那場告別真正發生了什麼,只剩台下的人才知道——所以民間記憶,才是唯一的存底。
第二次出世:2003年。一個親手應驗的判詞。
十四年後,唱這首歌的人穿著婚紗,站在紅館,把自己嫁給了舞台,唱完這首歌,說了聲bye bye,一個多月後走了。
而你注意第二次出世的機制:歌沒有改過一個字、一個音。改的是它的MV。
1989年,這首歌的畫面是《英雄本色III》——一個女人死在西貢的逃亡裡面。你聽到前奏,腦海裡自動播放的是淪陷。2003年之後,這首歌的畫面換了——婚紗、長樓梯、那聲bye bye。你聽到同一段前奏,腦海裡播放的是一個人在大限面前,站得直直的,好好地說再見。
原來一首歌的意義,不是住在歌詞裡面的,是住在你聽到它的時候,腦海裡自動播放的那段影片裡面。判詞從頭到尾沒有變——「一切會完」。變的是示範:1989年那段影片示範的是「走不掉,死」;2003年那段影片示範的是「走不掉,但你還可以選擇怎樣說再見」。
電影裡面她演的那個角色,死在逃 亡路上,一句遺言都沒有。現實裡面的她,把同一首歌唱成了自己的告別式——電影沒有給角色的東西,她自己拿了回來。走不掉的人,也有資格說再見。那聲bye bye,就是了。
那一刻,這首歌才找到了它的主人。「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不再是對一座城市的判詞,是一個女人對自己一生的總結——她真的燦爛過,真的一息間。歌跟人合體,變成了傳奇。梅艷芳在舞台上也說過,夕陽真的很美,只是很短暫,我們只能記住它!
但也是從那一刻開始,沒有人再聽得到這首歌本身了。它變成了紀念碑。MV全面轉成最後演唱會的畫面,你走到紀念碑前面是鞠躬的,不是細讀碑文的。之後每一次這首歌響起,人們聽到的是梅艷芳,不是那句判詞。它從一首沒有人肯聽的歌,變成了一首沒有人真正在聽的歌。
而在這兩次出世之間,它說的那些話靜靜地全部發生了。SARS。人走了。資本北移。連首富都搬走了。1989年全城轉台不肯接受的那個預言,一個字一個字地應驗了。它在排行榜上輸過,但在現實裡面,它贏了。沒有人想要它贏的那種贏。
第三次出世:現在。被一批遲到的人重新聽見。
前幾年,梅艷芳的傳記電影在全世界上映。我在台灣的電影院看的——2021年年底,桃園。
那時候台灣還在封邊境。疫情,邊境關了一年多,遊客是零。但那晚整間電影院,到處都是廣東話。
你想想這件事的意思:邊境全封,飛不進來——也就是那些廣東話,沒有一把是遊客的聲音。全部是已經住在這裡的香港人。走了的人。一整間電影院走了的人,在一個回不去的時刻,坐在黑暗裡面,看著一個人在他們離開了的城市說bye bye。
最後那幕,就是那個畫面——婚紗、長樓梯、那聲bye bye。電影院的黑暗裡,我聽到有人哭。不少人。
而我分不清他們在哭什麼。台灣觀眾也許是為一個巨星的傳奇一生而哭。但那些廣東話的聲音——他們哭的,肯定不只是一個歌手。也許有人只是為「一個人知道自己快要走了,還站在台上笑著跟你說再見」這件事本身而哭。同一個畫面,好幾種眼淚,在黑暗裡面分不開。
但我自己在那一刻發現了一件事:在香港看這部電影,你是在一個「還在那裡」的地方,悼念一個走了的人。在台灣、在倫敦、在溫哥華的電影院看,你是在一個你自己也走了的位置,看著一個人在你離開了的城市說bye bye。那聲bye bye不再是她對香港說的——是你跟她一起,對著同一樣東西說的。
在香港聽,《夕陽之歌》是一首關於「她」的歌。在外地聽,它變成了一首關於「我們」的歌。
最近這幾年,又有一批香港人離開了。他們在倫敦、曼徹斯特、多倫多、台北的深夜,不知道為什麼重新聽回這首歌。他們小時候,這首歌是「梅艷芳那首」。現在他們自己收完行李、上了飛機、在異地安頓下來,再聽到「曾遇上幾多風雨翻,編織我交錯夢幻」——這首歌突然不一樣了。不是1989年的恐懼,不是2003年的哀悼,是一種遲到的明白:原來這首歌一直都在講我們,只是我們一直不肯聽。
三十幾年前,他們的父母轉台了。三十幾年後,他們自己把頻道轉了回來。
而第三次出世有一樣東西,跟前兩次根本不同:這次沒有MV。
第一次,畫面是別人給你的——電影,淪陷,死亡。第二次,畫面也是別人給你的——紅館,婚紗,bye bye。第三次,沒有人再給你畫面了:電影舊了,演唱會的影像剪剩兩小時,你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個完整的官方畫面。
但歌一響,畫面照樣出來——因為它現在住在每一個人自己心裡了。有人出現的是啟德的離境大廳。有人出現的是家人轉台的那一下。有人出現的是倫敦那晚收行李。有人出現的是台灣電影院裡的黑暗。沒有兩個人的畫面是一樣的,而每一個都是真的。
這才是「傳奇」的意思。一首歌,當它不再需要任何畫面都可以讓你流淚——因為那個畫面已經住進你心裡了——它就不再只是一首歌。載體可以剪,MV可以失傳,「足本」可以不足。但這一個版本,沒有人剪得掉。因為它不存在於任何檔案裡面。
我坐在台灣的電影院裡面,聽著那首我小時候家人轉台的歌。
這次我沒有轉。我坐在那裡,聽完了它。
那麼哪首才是香港的歌?
我想了很久,答案也許是:兩首都是,因為它們本來就是同一套故事的上下集。
一段來自日本的旋律,1989年來到香港,分裂成了兩首歌。上集是承諾:我會記住你。下集是判詞:一切會完。那年,整座城市只肯接受上集——在機場唱它,在KTV唱它,送每一個人走都唱它。下集就轉台,不聽,不認。沒有人有資格怪他們:誰會在道別的那晚,肯聽這齣戲的結局。
然後三十幾年過去了。下集,一個字一個字地,在我們眼前播完了。
現在回過頭來看,才知道這套東西從頭到尾都是完整的——上集講的是怎樣記住,下集講的是為什麼要記住。你沒辦法只要一半。城市唱著上集,走了下集的路;而走完回頭,才發現當年不肯聽的那一半,原來一直都是寫給我們的。
1989年,我們以為自己在兩首歌裡面選了一首。
現在才知道,那從來不是一道選擇題。是同一首歌——我們用了三十幾年,才聽得完它。
一個璀璨的道別,最終成了永訣。
2025年7月1日,大公文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