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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的騙,量不到的數

公營福利沒有錯,錯在統計把問題沖淡

@Mythogen Engine · 2026年10月23日

「從乞丐碗裡搶飯」系列之三|上一篇:〈全球的上層,本地的下層〉|下一篇:〈走的和來的〉

不是厭富,也不是仇貧:鬥爭不等於競爭,最後會波及每一層。

表格上沒有這一格​

房署櫃位前,阿欣遞上糧單:月薪兩萬二。職員看了一眼:「超出入息限額,不合資格。」

她問:「那些在別處賺現金、申報零收入的人呢?」職員翻了翻表格:「表格上沒有這一格。」

她再問:「境外的資產呢?」職員說:「有一格,自己填。」

她最後問:「那排隊要多久?」「平均五年多。不過你不用排,你不合資格。」

這是虛構的對話,但每一句都有出處:入息上限、五點四年、境外資產靠自願申報,下文逐一交代。阿欣是本系列第二篇那位行政主任:在全球排名表上,她排在前四分之一;在房署的表格上,她連隊都排不進。

核心論點​

公屋和社會保障在香港行之有效幾十年;今天卻像無故全面失效:打工仔不合資格,合資格的要等五年多,租金創新高。

公營福利本身沒有錯。錯在兩件事:審查只量得到糧單,量不到現金和境外資產;面對量不到的濫用,收緊的卻是量得到的人。體感上處處有人騙福利,卻拿不出數字:不是因為沒有,而是因為沒有人去數。為甚麼沒有人去數,是本系列第四篇的題目。

一、行之有效的幾十年​

公屋的效益不止於住在裡面的人,而是壓低整個社會的住屋成本。

  • 規模:2024 年,29.4% 人口住公屋,15.3% 住資助出售房屋,合共接近一半(房屋局)。
  • 社會工資:Manuel Castells 等人 1990 年的 The Shek Kip Mei Syndrome:公屋壓低住屋開支,工資不必高也過得去日子,出口工業因此有競爭力。
  • 私樓天花板:一半人有公營房屋可住,私樓不能無限加價。這是推論而非定律;新加坡的組屋,是另一個可作對照的例子。
  • 上車樓梯:居屋令年輕家庭不必一開始就與投資者爭購私樓。
  • 庫房閒錢:生活成本由結構壓低,政府毋須靠派錢補貼每個家庭。

反例:2002 年「孫九招」之後,居屋停建九年(香港大學口譯詞彙),樓梯和天花板一併消失。

首批新建居屋要到 2014 年底才再預售,共 2,160 個單位,2016/17 年度落成(房屋及運輸局,2015)。上車的樓梯,斷了十年以上。

台灣是另一種對照:政府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約 12.7 萬戶,不到住宅存量的 1.5%,保障靠的是八成以上的住宅自有率(中央社、自由時報、經濟日報)。香港曾經做到台灣沒有做到的事,卻在近二十年自己拆掉。

二、全面失效的症狀​

今天的症狀不是「供應不足」四個字解釋得了的:門口收窄、隊伍拉長、租金創新高同時發生。

  • 中位數打工仔不合資格:2026 年 4 月起,公屋入息上限一人 13,230 元、兩人 20,680 元;全港月入中位數 23,600 元(星島)。
  • 合資格的要等: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 5.4 年;2025 年 3 月底約有 20.2 萬宗申請,其中一般申請約 11.6 萬、配額及計分制約 8.6 萬(房屋局)。
  • 上車樓梯斷過:居屋停建九年(第一節)。
  • 租金創新高: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 2026 年 6 月報 205.8,歷史新高(星島);中原城市租金指數今年上半年升 3.87%,近九年最大半年升幅(世界日報)。
  • 未住滿七年已先排隊:2019 年 6 月,147,900 宗一般申請中,約 14,000 宗因「未能滿足居港年期規定」而被凍結,即約每十宗有一宗在等住滿年期(房委會文件 SHC 62/2019)。住滿之後,這些申請就和其他申請無法區分。

官方解釋多停在供應那一邊;需求從哪裡來、由哪些入口帶來,官方數字沒有分拆。以下兩節講綜援和公屋的審查;入口和統計的盲區,見第四篇。

三、綜援:一年的居港規定​

綜援的資格只看身分類別。2013 年終審法院在孔允明案裁定綜援七年居港規定違憲,政府恢復一年規定:申請人取得香港居民身分不少於一年,並在港住滿一年;18 歲以下豁免(社署)。裁決之後居港未滿七年的申請,截至 2016 年 12 月累計批出 6,754 宗,三年涉及約 25 億元(SCMP)。這是少數有公開數字的例子,而且已經是十年前的數字;住滿七年之後,這些申請人也會一樣歸入「本地」。至於人才簽證持有人,入境處說高才通持有人「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住滿一年能否申請綜援,社署文件沒有說清楚(詳見第四篇)。

綜援詐騙也有數字,但只是被查到的部分:2010/11 至 2014/15 年度,每年證明屬實的詐騙個案在 674 至 1,117 宗之間,2014/15 年度被檢控者的定罪率約九成七(立法會資料研究組,2016)。同期綜援個案以十萬計;2023/24 年度處理的綜援個案約 24 萬宗(社署預算緒論)。近年的數字也差不多:2021/22 年度,社署接獲公眾舉報 1,143 宗、自行發現 550 宗,證明屬實的只有 323 宗,不足約 22 萬宗個案的 0.2%(立法會答覆,2022);2025 年政府再答覆,近年證明屬實的個案約佔總數 0.1% 至 0.3%。同一份答覆也承認,社署沒有備存涉及香港以外資產或收入的個案分類(立法會答覆,2025)。查到的是幾百宗;查不到的是多少,沒有人知道;而最受質疑的跨境那一類,連已經查到的也沒有分開數。

四、審查剔走錯的人​

審查量得到糧單,量不到現金和境外資產;結果老實報糧的打工仔被剔走。

  • 入息限額:2026 年 4 月起,一人家庭 13,230 元,兩人家庭 20,680 元(星島)。全港月入中位數 23,600 元:一個中位數打工仔已不合資格。
  • 輪候: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 5.4 年(2025 年 6 月,房屋局)。
  • 居港年期:配屋時只需一半家庭成員住滿七年(星島申請攻略)。
  • 物業:只規定「不得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
  • 境外資產:2023 年房委會委員梁文廣承認,境外及內地資產靠租戶自己申報,「礙於行政、執法上面,冇辦法去到外國或者內地去問相關嘅資訊」,制度「好依賴居民自願去報」(香港01)。
  • 濫用收回: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收回約 9,000 個單位,相當於節省逾 90 億元建築費(星島)。收回原因的分類,只有下一項的調查數字可供參考。
  • 調查個案分類:2024 年房委會調查的濫用個案中,約 8,400 宗(52%)屬居住類,包括單位空置、由非香港居民佔用、非住宅用途;約 7,700 宗(48%)屬入息及資產申報,主要是隱瞞資產或收入(立法會資料研究組,2025 年 10 月)。

被查到的是 9,000 個;沒有被查到的有多少,沒有人有數字。

五、體感與漏洞​

每一項漏洞都要先分清「規則上可行」與「有多少人這樣做」;前者可以核實,後者大多沒有數字。

漏洞可查的來源規則規模
跨境現金收入(水貨、在內地工作)申報零收入社署綜援詐騙個案、房委會檢控制度上只靠申報只知被查到的:綜援每年約 700 至 1,100 宗(2010/11–2014/15)
境外及內地資產不申報房委會會議紀錄已核實:當局承認無法查核只知調查數:2024 年約 7,700 宗入息及資產申報個案
不在公屋居住、由非香港居民佔用房委會打擊濫用已核實只知調查數:2024 年約 8,400 宗居住類個案
單非、雙非子女湊夠「一半成員住滿七年」房委會規則已核實:在港出生並確立永久居民身分的子女,一律視為符合七年規定無數字(見第四篇)

六、結論:騙福利是執法問題​

公營福利本身沒有錯;騙福利是執法問題,不是保障本身的問題,這與本系列第一篇的立場一致。用收緊保障去回應量不到的濫用,懲罰的是老實的人:糧單上清清楚楚的打工仔被剔走,申報零收入的人卻可能過關。

「沒有數字」有兩面:本文證明不到濫用有多大,政府也證明不到它不大。結論不是「騙福利很多」,而是「做決定的人沒有去量」。

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只需要三個數字:公屋戶主按出生地點和居港年期的分佈;因居港年期未符而被凍結的公屋申請,最新有多少(上一次公開是 2019 年的約 14,000 宗);綜援受助人按居港年期劃分的人數。申請公屋和綜援時,居港年期本來就要申報和審核;這些數字,政府不是弄不到,只是從來沒有公開。任何人都可以按《公開資料守則》提出申請;如果得到的答覆是「沒有備存」,那本身就是答案。

還有一點值得留意:被量度的,永遠是底層。綜援戶要申報每一筆收入,公屋戶要逐年申報入息和資產,輪候的人要一次又一次證明自己夠窮。至於地租落在誰手上、庫房為甚麼長年依賴賣地、地價又由誰定,沒有同樣嚴格的數字。大家順著手上的數字往下看,於是懷疑的對象總是比自己更窮的人。騙福利應該查;但把審查的力氣全花在公屋和綜援裡最窮的一群,地租卻照樣往上流,這正是從乞丐碗裡搶飯。

下一篇要問:為甚麼沒有人去量?答案不在房署的櫃位,而在更前面:誰進來、從哪條路進來,統計處又怎樣把走的和來的互相抵銷。


「從乞丐碗裡搶飯」系列:序篇|之一〈不做就該受苦?〉|之二〈全球的上層,本地的下層〉|之三〈看得見的騙,量不到的數〉|之四〈走的和來的〉|終篇〈數得清楚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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